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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反腐败为何难奏效?
更新时间:2012-05-21 10:18:59        作者:李 文

  

  上台伊始,他信誓旦旦,向菲国民承诺“三要”:“要反腐、要扶贫、要改革”。然而,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阿基诺三世交给国民的却是一张白卷:贪污腐败依然横行,失业率从20%升到了24%,所谓的“改革”,也未见丝毫推动。

  菲律宾是亚洲国家中贪污腐败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多年来,菲律宾经济持续低迷、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贫困人口不断增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贪污腐败盛行。

  

  和其历届前任一样,阿基诺三世也曾高举反腐大旗参加总统竞选。上台伊始,他信誓旦旦,向菲国民承诺“三要”:“要反腐、要扶贫、要改革”。如此壮举赢得舆论高度称赞,社会上甚至出现要求他连任的呼声。但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阿基诺三世交给国民的却是一张白卷:贪污腐败依然横行,失业率从20%升到了24%,所谓的“改革”,也未见丝毫推动。

  

  家族政治

  

  导致菲律宾陷入腐败难以自拔的根本原因在于“家族政治”。权贵家族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获取经济财富,同时又利用财富上的优势和影响力继续寻求政治权力,成为菲律宾家族政治腐败的成熟模式。

  

  美国殖民主义带来美式选举的民主政治制度后,菲律宾权贵家族的财富便有了一个可以实现成本收益比最高的途径——投资政治。从此以后,这个国家政治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权贵家族之间的持续不断的血腥争斗。

  

  自1986年马科斯总统被推翻至今,菲律宾当选的历届总统,或出身豪门,或得到豪门支持。现任总统阿基诺三世、前任阿罗约、拉莫斯,都来自“政治世家”。而拉莫斯的前任,则是阿基诺三世的母亲阿基诺夫人。

  

  2006年,菲律宾报纸《宿务日报》曾经做过一次宗谱政治研究,结果发现,14名总统中至少有12人沾亲带故,例如拉莫斯总统是马科斯总统的表弟,阿罗约总统是马卡帕加尔总统的女儿。

  

  菲律宾绝大多数国会议员来自134个家族,其中阿基诺、加西亚、拉莫斯、洛佩兹四大家族最为著名,国会选举主要表现为这些家族之间角逐。2004年国会选举,有60%左右的众议员来自这些豪门。2007年,当选的265名议员中,也有160名来自上述家族。

  

  家族势力在地方政治上的角逐更为惨烈。很多家族长期把持着当地政权,经常会出现省长、市长职位父子相传的情况。当然,他们经常也会受到其他家族或者新兴力量的挑战,家族之间互相争权夺位已是常态。故此,菲律宾的地方选举被称为3G选举,即依靠枪Gun、暴徒Goon、黄金Gold来进行的选举。

  

  虽然不同家族垄断的行业各有不同,但“殊事而同指,异路而同归”,他们的崛起之路惊人一致:通过支持政治领导人或者直接让家族成员参与政治选举夺取公共权力的方式,攫取巨额财富。菲律宾排名前1000的企业中只有8家是国有的,而其他企业都是权贵家族的资产。菲律宾主要的银行也都由权贵家族掌控。

  

  埃斯特拉达是马科斯以后唯一的平民总统,但他背后却有洛佩斯家族。是洛佩斯家族不遗余力的支持,才使埃斯特拉达登上总统宝座。作为对洛佩斯家族的回报,埃斯特拉达当选后,则将水电、公路和广播等产业的政府特许专营权交付洛佩斯家族。而阿基诺夫人上台以后,则将之前马科斯没收的家族企业资产归还给了它们原有的主人,以寻求或者报答这些权贵家族的支持。

  

  显然,如果菲律宾家族政治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生态不能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无论哪位总统采取任何反腐举措,都将无济于事。

  

  低能政府

  

  菲律宾腐败趋势难以遏制,还在于历任总统自身不“干净”和政府的低能低效。

  历届政府上台后都口口声声要反腐败,但每届政府的表现却都乏善可陈。埃斯特拉达上台时,曾立下誓言:“任期内一定要消除腐败现象”,但任期未满,就因腐败锒铛入狱。

  

  马科斯家族拥有巨额财富。马科斯不顾宪法规定,连任三届总统,从1972年起又开始了长达十年多的军事管制,依靠军队实行独裁,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自己及亲人密友攫取国家财富资源。据有关材料,马科斯夫妇拥有的财富可能达300亿美元。

  

  1992年拉莫斯当选为总统时,曾发表讲话猛烈抨击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寻租家族的政治体制,但仅仅24小时不到,该总统就将自己的改革愿望抛之脑后:他签署行政1号令,给予水泥厂商三年的水泥进口免税权。该法令由即将上任的财政部长罗撒里奥起草——他是拉莫斯的密友,他的家族企业是水泥生产巨头。

  

  正因为如此,二战后的菲律宾历届总统,几乎没有一个没有贪腐丑闻的。“绝大多数菲律宾的政治家在离开岗位时都带着巨大的财富。”也因此,从马科斯开始,菲律宾历任总统几乎都因腐败而遭“秋后算账”。马科斯被冻结国内全部财产客死他乡;阿基诺夫人在土改中偏袒自己家族的“前科”,被此后几届政府翻出;拉莫斯也曾多次被翻出马科斯时代任总参谋长时的“军管”老账;埃斯特拉达的贪婪招致终身软禁;前总统阿罗约则因犯有“选举舞弊、腐败”等罪名被捕。

  

  没有建立起现代官僚体制,机构臃肿、冗员充斥、缺少官僚精英和专业技术人员,也是菲律宾政府反腐败举步维艰的一个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菲律宾政府的无能力、无效率、任人唯亲和贪污腐败一直遭世人诟病。有学者指出:“从独立之初,官僚机构的领导就不得不通过给议员们的朋友和亲戚们安排公职来交换议会的拨款。”在菲律宾历届政府中,大部分官员都是通过裙带关系而获得任命的。三分之二的众议员至少有一个关系密切的亲戚在行政部门任职,而几乎所有的参议员都有多个亲戚在通过选举和任命的政府岗位上任职。

  

  菲律宾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中央政府设置了超过450个行政部门、委员会和机构,但公务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

  

  可想而知,一个缺乏效率和自主能力的政府,又怎能在预防和惩治腐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无效法规

  

  “菲律宾是亚洲反腐措施采用得最多的国家。”由于菲律宾政坛腐败根深蒂固,新任总统总是高调反腐败,建立机构、出台法规,通过“反腐败”打击前任总统,以赢得民众支持、树立威信。但是,这些反腐措施或是作秀,或成为权贵家族利益斗争的手段,并不会真正奏效。

  

  菲律宾几乎所有的总统在任期内都组建过专门的反腐机构。1969年,马科斯总统根据菲律宾共和国6028号法令,成立公民参事办公室,但如同以前的其他反腐机构,这个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只是实情调查,然后给总统和国会提供建议和意见,而且6028号法令也完全没有彻底实施。

  

  监察专员办公室是菲律宾第一个按照宪法要求组建的反腐机构。1973年宪法第11条第5和第6款要求建立一个特别法庭和一个调查贪污腐败的监察专员办公室。1978年6月11日,马科斯政府根据总统第1486号令和1487号令分别建立这样两个机构,但是随后两个法令都作了修改。

  

  阿基诺总统时期没有设立专职的反腐机构,而是组建了一个公共伦理与责任总统委员会,由内阁官员兼职,但是因为缺少人力和资金,这个委员会没多久就变得毫无用处。拉莫斯则根据1994年1月11日的行政第151号令,创建了反对贪污腐败总统委员会。埃斯特拉达在总统任期内,则沿用了拉莫斯的反对贪污腐败委员会。

  

  事实上,上述反腐机构都只有监督调查和协调指导的职能,在反腐过程中根本无法有效发挥其预防和打击腐败的作用。

  

  多年来,菲律宾出台的诸多有关反腐倡廉的政策和法律,也很少能得到贯彻执行。菲律宾的“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文官招聘原则是马科斯自己建立起来的,却被他自己破坏。他的至亲乡里、同窗好友、亲信心腹可以不通过文官考试而被委以要职。

  

  菲律宾有关反腐败的法律在执行中也相当随意。由于缺乏合理的对贪污腐败分子的量刑标准,法官人为操控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屡屡发生。“相对较轻的违法行为往往给予严厉的处罚,而对于重大的犯罪行为却经常宽大处理。——尤其是当富人、当权者或者与政治家有良好关系的人受到指控时。”

  

  菲律宾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的风险极低。1997年,一万名公务员中只有不到0.25件腐败案件被成功起诉。

  

  腐败文化

  

  在菲律宾,整个社会形成了对腐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腐败文化。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造成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以至社会上多数成员都认可腐败的合理性;人们痛恨腐败往往不是出于社会正义而是出于嫉妒。

  

  在腐败文化环境下,公职人员干下贪腐等违法勾当,几乎丝毫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前总统马科斯狼狈逃亡国外时,菲律宾警方在其妻伊梅尔达的住处搜查出1200多双高级皮鞋,这曾被作为马科斯政府腐败透顶的一项证据。而十年后的1996年,伊梅尔达重返菲律宾后,顶着法院的入狱判决而不顾,堂而皇之要求竞选议员和总统,而且很得意地向公众宣布:她现在拥有的新鞋超过4000双,是原来的三倍。

  

  即使是高调反腐的阿基诺三世,其家族也屡被质疑。因为1987年其母阿基诺夫人运用总统特权,颁布了土地改革法令,但在那次土改中,阿基诺家族多达6400公顷的路易西塔种植园却得到“袒护”,毫发未损。

  

  在菲律宾,庄严的选举在多数情况下都化作闹剧和儿戏,深刻地反映出民众在屡屡遭受欺骗、善良美好的愿望不断化作泡影后,已经出现了一种深刻的幻灭感和玩世不恭的心态。

  如今的菲律宾,“处处有贪污”。无论是政府高官还是普通职员,从不放过任何勒索和受贿机会。国家管理的大小环节,都可以用腐败手段打通,并且也只有腐败的手段才能够打通。

  

  一位中国驻菲律宾记者观察到:“贪污腐败铺天盖地地腐蚀着这个国家,扼杀了任何信仰和希望,道德的毁坏已发展成为一种完整的腐败文化。”